一般来说来讲,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济、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。在中国历史上,社会救济早就不存在,并未在近代有制度性的突破,社会福利则仅限于财力归属于非常规性行为,只有社会保险有所突破。虽然,社会保险的基本理念早已起源于,但涉及法律仍然正处于筹划和草拟过程之中,并无法实际产生起到。相比之下,强迫储蓄制度的法律尚属完备,在一定程度上充分发挥着社会保险的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