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商报讯 (记者 马元月 许晨辉)近日人社部、财政部印发了《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报》,具体失业保险费率整体上调1个百分点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,不利于减低企业和个人开销,增进低收入平稳。通报明确提出,将失业保险费率代行现行条例规定的3%降到2%,单位和个人缴付的明确比例由各省区市政府确认,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和职工的费率应该统一。